(二)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制。各传递城市和地区要全力以赴,在传递运行、新闻宣传、人员保障、城市景观、器材供应及交通、安保、环保等各个方面层层负责,逐点、逐项、逐人落实到位,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保证我省火炬传递活动安全、顺利、有序完成。
(三)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防止一切敌对势力对社会和火炬传递活动的破坏,妥善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高度重视群众参与火炬传递活动的热情,做好人群分流工作,谨防秩序混乱,做好中心团队公路转场安保工作。
(四)各传递地区和有关部门、单位、组委会各工作组要根据本方案抓紧制定和完善保证青海境内火炬传递顺利进行的具体工作细则,包括应对突发事件、开展新闻危机管理、团队顺利转场等相关措施。要高度重视细节,确保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五)宣传部门要结合“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新闻报道和宣传推广活动,重点宣传火炬手的动人故事,各地火炬接力传递路线的安排,展示各地改革开放的成果、全民健身运动热潮等。起跑和结束仪式要突出当地特色,按照“简朴、热烈”的原则组织群众性文体活动,氛围营造规模适度。
(六)针对我省火炬传递点多、面广、线长、参与群众广泛等特点,安保部门要认真研究火炬传递活动的规律和省情特点,全面分析活动面临的安全形势,制定详细的安全保卫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
(七)筹备组织工作要始终坚持“节俭办奥运”、“廉洁办奥运”的方针。人员、装备、景观、路线、场所、交通工具、活动规模等各方面要认真计划和预算,不图奢华,不讲排场,务求实效。
五、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加强火炬传递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青海境内传递领导小组(简称“省火炬传递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我省火炬传递工作,协调、研究解决传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委书记强卫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宋秀岩,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鹏新,副省长吉狄马加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安保领导小组和省火炬传递运行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安保组:由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鹏新任组长,负责总揽火炬传递运行安全保卫全局工作,督促制定安保方案和措施,确保工作落实。
西宁市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