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手足口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设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工作需要,组建应急处理专家组。

  2.3 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是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

  2.3.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手足口病疫情报告与管理,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理(包括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等),并开展手足口病监测和实验室检测等。

  2.3.2 医疗机构:负责手足口病疫情报告,病人的抢救、诊断和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检测样本采集及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等。

  2.3.3 卫生监督机构:主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手足口病疫情发生地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和托幼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2.3.4 妇幼保健机构:根据《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和《河北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负责指导托幼机构做好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疫情监测、报告和防控措施。

3 病例诊断

  3.1 临床诊断病例

  急性起病,发热,手掌或脚掌部出现斑丘疹和疱疹,臀部或膝盖也可出现皮疹。皮疹周围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的疱疹,疼痛明显。部分患儿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和头疼等症状。

  重症病例:1.有手足口病的临床表现的患者,同时伴有肌阵挛,或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2.手足口病流行地区的婴幼儿虽无手足口病典型表现,但有发热伴肌阵挛,或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

  3.2 实验室诊断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为实验室诊断病例:

  3.2.1 病毒分离

  自咽拭子或咽喉洗液、粪便或肛拭子、脑脊液或疱疹液、以及脑、肺、脾、淋巴结等组织标本中分离到肠道病毒。

  3.2.2 血清学检验

  病人血清中特异性IgM抗体阳性,或急性期与恢复期血清IgG抗体有4倍以上的升高。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