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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创建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创建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卫农基〔2008〕9号)


各市卫生局:

  为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设置规划(2007-2010)》,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省卫生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创建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要按照《河北省创建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实施方案》要求,努力完成创建任务。

  附件:1.河北省创建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实施方案

  2.河北省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创建标准

  3.河北省创建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2008年度实施计划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河北省创建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实施方案

  为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设置规划(2007-2010年)》,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省卫生厅决定从2008年起,用两年时间,开展创建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活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基础,以落实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责为重点,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不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提高队伍素质,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
  二、目标与标准
  从2008年到2009年,在全省创建100所基本设施齐全、人员配置合理、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社区居民满意的省级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样板。《河北省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创建标准》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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