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8年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赣劳社法[2008]3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厅各处室、单位:
2008年我省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推动《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
仲裁法》(以下简称
“三法”)的贯彻实施,为实现劳动保障事业新跨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做好我省2008年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函[2008]97号)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推动
“三法”贯彻实施为重点,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1、把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制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理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2、把学习宣传
“三法”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部署和推动。今年是
“三法”施行的第一年,保障
“三法”全面、正确的实施到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劳动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在去年的基础上,把
“三法”作为普法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深入宣传
“三法”的立法宗旨、基本内容和各项规定,提高全社会对
“三法”重要意义的认识,解答社会各界特别是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