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08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3、交通部门要认真抓好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内设机构多家上路问题,并加强交通征费稽查站的建设,严格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执法。
  4、农业、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打击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和木材行动临时检查站、公路临时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禁超范围拦查车辆,收费罚款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规定,依法执法。
  5、有权上路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上路执法队伍的规范管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开展上路执罚执收工作,严禁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借执法为名谋取私利的行为。
  6、严禁有权上路执法部门采用引诱违章、与社会中介合作处理违章搞创收等行为,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创收任务,加强对收费、罚款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7、加强对高速公路拖车拯救活动的管理,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防止乱收费和利用证据保全违规乱扣车等行为,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变相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等公路“三乱”行为。
  8、对于在高速公路主线追截拦查车辆、非法设置公路站点、越权多家上路等典型公路“三乱”案件,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9、继续规范治超执法工作。交通、公安、公路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和我市有关治超工作的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超限超载车辆货物卸载、保管收费要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要预防卸货转运环节出现的吃拿卡要、执法不规范、超标准乱收费等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对未经检测的车辆强行认定超限超载、乱收费、乱罚款及以罚代纠、重复罚款的行为;加强对超限超重检测设备的质量认证工作,确保行政处罚证据正当有效。
  10、清理整顿不合理、不规范的公路限速标志。全市所有在公路上执法使用的测速仪均要按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和质量认证,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11、严格执行上路专项整治行动的备案审查制度
  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印发〈关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防范公路“三乱”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府督〔2005〕11号)的规定,各区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开展涉及上路执法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实施前应当报市政府查禁公路“三乱”督察队、市政府纠风办备案。全市性的涉及上路执法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应当征求市政府查禁公路“三乱”督察队、市政府纠风办意见,并在正式实施前报省政府督察队、省政府纠风办备案。
  (三)认真落实“绿色通道”优惠政策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