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水上交通:"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老旧客运船安全及运行状况;船舶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情况;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及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船舶户籍化管理情况。
7、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公路、水利及电力等工程建设预防坍塌、高处坠落、起重机械事故措施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长大隧道、高大桥梁及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采购、查验、使用情况。
8、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9、水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一般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情况;农村水电站、电网、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河道违法采砂及突出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
10、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日常维修保养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检验(校验)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11、农业机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及其驾驶证申领、换发、审验情况;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
12、中央、省在怀和市属企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及"一岗双责"制度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预报预警、应急预案和治理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安全费用提取与安全投入、"三同时"制度执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分包企业资质审核和作业现场"三违"现象治理情况。
各有关部门可以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调整和确定具体的督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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