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怀化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怀化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10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和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市人民政府决定于4月底至7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能力,预防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确保今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内容
1、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十一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分解和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及"一票否决"情况。
2、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08〕81号)、《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安委〔2008〕6号)精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及对2007年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