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怀化市科技顾问团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提供科技资源的独特优势,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现就聘请怀化市科技顾问团提出如下意见:
一、怀化市科技顾问团(以下简称“顾问团”)是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技术需求,由市人民政府聘请国内有关知名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是市委、市人民政府宏观决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智囊团,是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的技术支撑。顾问团要体现学术和管理的权威性,并兼顾行业、专业的代表性。
二、顾问团顾问由怀化市人民政府聘请,每届任期三年,一般实行一届一聘,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连聘连任。在聘期内,顾问不能按要求参加顾问团活动的,可解聘。市人民政府也可根据需要增聘顾问。
三、顾问团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秘书长负责顾问团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联络等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长由科技行政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副秘书长由科技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顾问团下设办公室。顾问团办公室是顾问团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与顾问的联络和处理顾问团日常工作,组织安排顾问团活动。顾问团办公室挂靠在市科技局,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顾问团的主要任务:根据怀化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以及民主、科学决策的要求,充分发挥顾问团高层次、多学科、跨部门的综合智力优势,对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前瞻性的课题及当前重大政策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咨询论证、评估审议,提供优化方案或决策建议。同时,接受市直部门、县(市、区)、企业和社会委托,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咨询和技术服务。
五、顾问团本着“综合、宏观、远瞻、务实”的原则,在下列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对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课题开展超前研究,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参与全市国民经济、科学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的研究制定、咨询论证。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反映顾问及社会各界对怀化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三)接受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我市重点建设、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重大技术攻关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进行评估、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可行的方案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