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对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等灾后重建重点物资的质量监管力度。
加大对厨具餐具、家用洗涤产品、絮棉制品、妇女儿童用品等日用消费品,化肥、农药、种子、水泵、农用薄膜等农资产品,建筑钢材、水泥、给排水管、电线电缆、插头插座、燃气用具等建筑装饰装修类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灾后重建重点物资列入监管重点,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项目的监督抽查频次,加强对重点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三)加大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力度。
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市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重点物资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大后处理力度。严格执行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责令强制收回、跟踪检查等后处理措施。对抽查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和企业,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监督抽查不合格、预期不整改的,及时上报市局,由市局统一公告、曝光;对实行生产许可证、3C认证的产品和企业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依据有关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二、进一步加大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所需重点物资的行政执法工作力度
(一)以救灾食品物资、农资建材和民生计量为重点,深入开展执法打假五查五打
一是加大对灾区急需的米、面、油、酱油、醋等基本日用食品和方便面、饼干、香肠、瓶装水等方便食品检查。重点检查生产食品企业的生产设备条件、人员卫生控制情况、原辅料质量验收、生产车间环境卫生、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方面。严打食品制假黑窝点、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生产供应危害健康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日常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巡查抽检频次;二是检查急供灾区的帐篷、棉被、衣物、消毒液、照明器材、便携发电机具和电煤等各类救灾物资和小、乱、差企业,严打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偷工减料和制作黑心棉被等违法行为;三是检查灾后重建的钢材、水泥、铝型材、防水卷材、墙体材料等重要建筑材料,严打并预防借机生产“地条钢”、劣质建材水泥等违法行为;四是检查灾后复耕生产所需的化肥、农药、农膜、农机等农资产品,严打农资制假、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五是检查集贸市场、加油机站、液化气站、出租汽车和定量包装商品,严打利用灾难时期克扣消费违法行为。
(二)以救灾便民应急服务为己任,努力做好执法监管主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