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灾难面前,尽一切可能最大限度地抢救人民的生命财产。既充分发挥人的能动精神,又充分发挥科技的重要作用,攻克道道难关,化解种种风险,使科技成为战胜地震灾害的强有力支撑。
四、评选奖励办法
1.采取多种方式对评选工作进行广泛地宣传发动;
2.各级组织、个人对照标准条件进行书面、电话、网络(自荐)推荐;
3.各县区、市级各行业系统、开发区成立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初审、考察、评审、上报的程序认真组织实施;
4.各县区、市级各行业系统推荐的“抗震救灾优秀市民”于7月26日前报市委文明办;
5.市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6.进行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7.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
附件:1.“广元市抗震救灾优秀市民”登记表
2.“广元市抗震救灾优秀市民”评审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14日
附件1:
“广元市抗震救灾优秀市民”登记表
┌──────┬───┬────────────────────┬─────────┐
│ 姓 名 │ 性别 │ 单位及住址 │ 职业及职务 │
├──────┼───┼────────────────────┼─────────┤
│ │ │ │ │
├──────┴───┴────────────────────┴─────────┤
│ │
│ 主 要 事 迹 │
└─────────────────────────────────────────┘
备注:1.事迹材料在300字以上;2.电话推荐为:3261302,网络推荐的网址:党政网、政府公众网、四川新闻网广元频道、广元热线;3.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23日;4.电话、网络推荐均按“广元市抗震救灾优秀市民”登记表内容实施。
附件2:
“广元市抗震救灾优秀市民”评审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