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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学校校舍抗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附表四  木结构房屋抗震安全隐患排查表
  工程名称:    产权单位:  

1 一般规定

本鉴定表适用于8度及以下地区穿斗木构架、木柱木屋架和木柱木梁等房屋。

房屋高度(≤6m)

 

房屋层数(≤2层)

 

外观和内在质量

柱、梁(柁)、屋架、檩、椽、穿枋、龙骨等受力构件无明显的变形、歪扭、腐朽、蚁蚀、影响受力的裂缝和庇病;

□是 □否

木构件的节点无明显松动或拔榫;

□是 □否

木构架无倾斜或歪闪

□是 □否

墙体无空臌、酥碱、歪闪和明显裂缝。

□是 □否

2整体布置和构造

木结构房屋的平面布置是否有拐角或突出

□是 □否

同一房屋是否采用木柱与砖柱或砖墙等混合承重。

□是 □否

房屋两端是否有屋架支撑

□是 □否

在每一纵向柱列间是否设置了1~2道剪刀撑或斜撑。

□是 □否

围护墙是否与木结构可靠拉结

□是 □否

围护墙是否贴砌在木柱外侧或半包柱

□是 □否

3 房屋易局部倒塌部位及连接

楼房的挑阳台、外走廊、木楼梯的柱和梁等承重构件是否与主体结构牢固连接

□是 □否

抹灰顶棚是否有明显的下垂

□是 □否

抹面层或墙面装饰是否有松动、离臌

□是 □否

屋面瓦尤其是檐口瓦是否有下滑;

□是 □否

3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4 结论

□好:  该建筑基本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要求。

□较好: 该建筑基本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要求。

□一般: 该建筑多项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要求,建议进行抗震鉴定。

□差:  该建筑无抗震加固价值,建议拆除。

备注:在符合的选项□内打“√”

专家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五  砖石结构房屋抗震安全隐患排查表

  工程名称:    产权单位:  

1 一般规定

本鉴定表适用于8度以下地区未经焙烧的土坯、灰土、夯土墙及毛石、毛料石墙体承重的下列村镇房屋:单层的土墙、毛石墙房屋,不超过二层的灰土墙房屋,不超过三层的毛料石墙房屋。

房屋层高(≤3m)

 

房屋层数

 

其它基本情况

 

外观和内在质量

墙体无明显裂缝和歪闪;

□是 □否

梁(柁)、屋架、檩、椽等天明显的变形、歪扭、腐朽、蚁蚀和严重开裂等

□是 □否

土墙的防潮碱草不腐烂

□是 □否

2整体布置和构造

同一房屋是否有不同材料的承重墙体

□是 □否

墙体布置是否均匀,每开间是否有横墙

□是 □否

房屋立面是否有错层

□是 □否

楼盖的木龙骨间是否有剪刀撑

□是 □否

大梁是否支承在门窗洞口的上方

□是 □否

土墙房屋的外墙四角和内外墙交接处,墙体是否被烟道削弱,

□是 □否

砖抱角的土石墙,砖与土坯、石块之间是否有可靠连接

□是 □否

外墙四角,楼梯间四角,及内外墙交接处是否设有构造柱

□是 □否

多层土石墙房屋每层是否设有圈梁

□是 □否

3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4 结论

□好:  该建筑基本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要求。

□较好: 该建筑基本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要求。

□一般: 该建筑多项不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的要求,建议进行抗震鉴定。

□差:  该建筑无抗震加固价值,建议拆除。

备注:在符合的选项□内打“√”

专家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六  场地、地基和基础抗震安全隐患排查表

  工程名称:    产权单位:  

 

1场地

场地类别

□I类 □II类 □Ⅲ类  □IV类

场地影响

□有利 □不利 □危险 □不详

场地对建筑影响的排查(6度/7度)

□进行 □不进行

注:建造于危险地段的建筑,应进行抗震鉴定。

 

2地基和基础

地基基础现状

□ 上部结构无不均匀沉降裂缝和倾斜

□ 虽有裂缝、倾斜但不严重且无发展趋势

地基基础现状鉴定

□无严重静载缺陷 □有严重静载缺陷,需审核其静载下的承载力

因待排查建筑为□丁类建筑,故不进行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

□ 6度时各类建筑,

□ 7度时地基基础无严重静载缺陷的乙、丙类建筑,

□ 8、9度时,不存在软弱土、饱和砂土和饱和粉土或严重不均匀土层的乙、丙类建筑,

因待排查建筑存在(为)     ,故需进行地基基础的抗震鉴定。

注:存在软弱土、饱和砂土和饱和粉的地基基础,可根据烈度、场地类别、建筑现状和基础类型,进行液化、震陷及抗震承载力的鉴定。

 

3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专家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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