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城中村改造应明确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社区委员会设立方案、资产核资方案、改造规划方案、资金筹集方案、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等。改造方案经同意及审批后,组织实施。

  城中村改造应当明确改造主导主体。村集体主导的,由村组自行筹集资金进行改造,开发商参与;开发商主导的,由开发企业筹集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改造;政府主导的,由有关部门统一进行拆迁改造。改造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可以一次性改造,也可分步实施。

  (四)编制改造规划。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将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体系。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计划)编制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城市建成区与城中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城中村所在地区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供热、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系统。要根据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工作要求,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地情况,经过科学论证和规定的程序审查,制定适宜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技术规定,指导规划与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城中村改造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应采取公众参与的方法。规划草案应当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城中村改造规划实施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五)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应经过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实施拆迁前,要正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协议应载明下列内容: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等;补偿方式、安置补偿标准和结算方式;安置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拆迁补偿方案也应载明拆迁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具体补偿标准,供拆迁人自由选择。城中村改造涉及被拆迁人搬迁或临时安置的,其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应公示,并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六)依法处理违法建筑。本着公平、合理和有利于解决矛盾的原则依法处理违法建筑问题。

  (七)开展拆迁信访评估。信访评估工作必须遵照省委、省政府的《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及建设厅的《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房屋拆迁信访评估工作的通知》(豫建住房〔2007〕40号)执行,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拆迁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建设和谐社会。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