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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08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及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2008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及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2008]35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马鞍山市2008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及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马鞍山市2008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接补贴及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方案

  根据省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粮补办”)《关于做好2008年粮食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粮补办〔2008〕1号)和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2008年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建〔2008〕30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政策目标
  为保护和调动种粮农民生产积极性,2008年继续增加对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今年统筹考虑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预计增加支出的影响,以及雪灾地区恢复生产等因素,积极鼓励农民多种粮,种优质粮,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补贴资金分配原则
  粮食直补继续按照上年政策及补贴标准执行。今年省分配我市粮食直补资金为925.59万元,其中:市辖区80.28万元,当涂县845.31万元。
  农资综合直补保持我市2007年有关政策规定的延续性,2008年继续将小麦和稻谷作为农资综合直补品种的范围,并将其播种面积、产量作为分配资金的主要依据。为进一步加大对水稻良种良法工作和示范户的扶持力度,农资综合直补向水稻良种良法示范户适当倾斜,核心示范面积以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08年水稻良种良法补贴与良种挂钩试点方案和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皖农财〔2008〕33号)下达的水稻良种良法核心示范区面积建设任务为依据,由上年20万亩扩大到30万亩,水稻良种良法示范户的补贴统一归并到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中切块安排,补贴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亩10元。今年省分配我市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为5096万元,其中:市辖区394万元,当涂县4702万元(含水稻良种良法示范户补贴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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