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

  (七)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汛期以及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八)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的其它督查内容。
  二、督查方式
  本次综合督查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听取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行动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二)深入实际,重点督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深入实地明查暗访,切实掌握工作实情。
  (三)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督促当地政府和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
  (四)反馈意见,提出要求。督查过程中,要适时向被督查单位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督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县市区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五)开展“回头看”,跟踪督办。各地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对指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责任主体迅速整改。特别是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逐一组织“回头查”,督促整改,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督查安排
  全市综合督查工作从5月中旬开始到7月底结束,分7个组进行:
  第一组:
  组  长:黄 春(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  员:市建委、市农业局各1人
  联络员:王先荣
  督查单位:宜都市、五峰自治县
  第二组:
  组  长:杨绍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  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国资委各1人
  联络员:钟安新
  督查单位:枝江市、犭虎亭区
  第三组:
  组  长:王大真(市经委副主任)
  成  员:市经委、市教育局各1人
  联络员:吴双仪
  督查单位:兴山县、秭归县
  第四组:
  组  长:杨元艳(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各1人
  联络员:朱万全
  督查单位:当阳市、远安县
  第五组:
  组  长:周 龙(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市旅游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各1人
  联络员:孙济民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