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加大对2008年残奥会和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全社会扶残助残先进典型,唤起社会公众对残奥会、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的关注,扩大残奥会的公共认知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助残日活动组织协调工作
助残日活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级残工委围绕本次“全国助残日”活动主题,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助残日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地残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残联系统深入开展“迎奥运(残奥)、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方案》。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助残日活动,参与走访慰问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和残疾人家庭、福利企业、福利院、特教学校等,开展残疾人工作调研,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市直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安排》,认真组织和参与相关活动。各地、各部门将开展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情况于五月底前报送市残工委秘书处。
附件:1.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2.市直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安排
3.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情况统计表(略)
二○○八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宣传口号
1、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
2、关爱残疾人关注残奥会
3、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
4、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
5、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6、参与残奥共享残奥
7、平等参与共享
8、超越融合共享
9、扶助残疾人有你有我
10、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11、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附件2:
市直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安排
一、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带头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在本单位系统内召开一次扶残助残座谈会,组织一场残疾人文体竞赛活动,组织一次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活动,悬挂一条宣传标语。其他部门和单位也要积极开展扶残助残、为残疾人办实事活动。
二、市残联与点军区政府联合举办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主题活动启动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