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
(宜府办文[2008]0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2008年5月18日是第十八次法定“全国助残日”。今年“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是:“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为了组织开展好我市的助残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中共中央、
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2008年北京将同时举办第29届奥运会和第13届残奥会,残奥会的举办提供了一个向世界展示我国文明进步形象、人权保障成就和残疾人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契机。当前,在全市上下大力开展“三城联创”、精心筹备北京奥运火炬接力宜昌传递活动之际,认真组织和开展好助残日活动,对于全面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构建和谐、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残疾人事业的责任感,提升全社会对残疾人这个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注程度。
二、围绕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本次助残日活动的主题,结合本地残疾人状况和本部门职能工作的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助残日活动。民政、卫生、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拓宽残疾人的就业渠道,认真落实就业政策,切实解决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困难。教育部门要动员各类学校组织广大师生参与残奥活动,协调特教学校做好我市参加残奥会开闭幕式节目和演员的选拔训练工作。文化、体育和残联部门要大力扶持残疾人开展各类文化艺术和群众性体育活动,鼓励更多的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活动,并指导和协助做好我市残疾人太极柔力球展示演出队赴京参加残奥会的工作,积极组织残疾人支持、参与“北京奥运火炬接力宜昌传递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以及解放军和武警驻宜部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通过创建“工人先锋号”、青年志愿者助残、红领巾手拉手助残、巾帼建功、爱心助残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扶助残疾人。市司法局和市残联要广泛开展对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的学习宣传活动,并将其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各级文明办要将助残活动同“三城联创”活动相结合,纳入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