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市、区)工作。结合“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工作,积极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法治建设等创建活动的有机结合,不断探索地方依法治理的有效途径和发展规律,丰富和完善地方依法治理的内涵及标准,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注重把执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庭审判案等法治实践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的过程,使法治实践成为普法教育的最好课堂,通过严格执法、依法办事的示范作用,增强人们学法用法的信心。
四、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抓手,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方法
(十三)加强法制文化建设。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发挥先进文化的导向作用,组织开展文艺作品创作、举办系列文化艺术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使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成为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生活方式,使法治理念在潜移默化中得到巩固和提升。充分发挥文艺宣传的教育功能,重视发挥专业文化团体、业余文艺团体和各级文化馆站的作用,重视利用影视、诗歌、图片、书画、广告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寓教于乐,增强法制教育效果。下半年组织举办全市法制文艺巡回演出。
(十四)强化整合社会资源。积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各类媒体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办好普法精品节目、栏目,夯实宣传教育基础,营造法治社会氛围。继续在台州日报开辟“五五”普法专栏,充分利用报刊平台宣传介绍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程和成果。继续加强台州法治网和各地普法网站建设,积极参与“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借助农村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平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
五、以开展“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为契机,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力
(十五)开展“五五”普法中期自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抓好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五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分解等制度的落实,切实发挥成员单位的作用。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自查,迎接全省“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十六)组织普法专题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调研,把握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大力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调研。加强对市级“五五”普法联系点的工作指导,精心培育各行各业典型,总结推广各类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