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以推进诚信守法经营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等新颁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逐步在规模企业建立企业职工法制学校。开通“职工维权热线”,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以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学校为主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切实抓好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同维护农民工权益相结合,帮助农民工掌握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九)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广场、公园、市场、车站、机场、港口、文化娱乐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人员流动频繁的地方设立法制宣传栏、张贴挂图、发放资料、播放广告,积极开展法制宣传。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要加强对所属人员或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以提高创建质量和实效为目标,稳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十)继续以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质量为抓手,开展“民主法治村”质量推进年活动,部署开展新一轮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出台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基本标准和市级先进标准,强化检查和监督,实现“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由注重覆盖面到注重创建质量的转变。继续完成 2007 年度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考评工作。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八个一”的推广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充分利用社区活动中心、法律志愿者队伍、法制宣传橱窗等社区资源,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普法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社区的依法管理、制度建设工作,完善城市居民自治,促进管理有序、文明详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十一)逐步建立和规范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依法建制、民主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将基层依法治理创建工作机制引入规模企业,举办“诚信守法企业”论坛,积极推动 “诚信守法企业” 创建活动,要求每个县、市、区开展1家创建“诚信企业”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提升学校各项事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指导各类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积极开展依法治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