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组织好“浙江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重要节日,开展集中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为迎接 2008 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召开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二、以开展“法律六进”推进年活动为载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四)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推进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活动方案,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各类人群。要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目标,提出不同要求,采取不同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要及时总结,推广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络平台资源,对领导干部及公务员的学法内容、课时、考试、效果等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推动法制教育向规范化、数字化管理模式转变。
(六)以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民主自治能力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继续推进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农村”为主题的“法律农村行”活动。开展农村“学法之星、用法之星”评比活动,进行“法律农村行”活动考核评先工作。进一步加大为“三农”服务力度。加强对乡镇街道基层干部、村“两委”干部、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的相关法律知识培训,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依托“文化示范户”平台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工作的经验。加强乡、镇、街道法制辅导站等学法阵地的建设,有序推进农村(社区)普法阵地建设,到 2008 年底实现全市行政村法制宣传栏拥有率达55%。
(七)以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针对性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
司法部《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和我省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相关意见,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编写法制教育辅导教材,进一步推动法制副校长建设,开展优秀法制副校长评选活动。积极参与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比赛。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依托各类社会资源加强青少年法制学校和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条件成熟的单位可申报省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