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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台市委办〔2008〕44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台州市 2008 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5日

台州市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台州新一轮创业创新的重要一年。今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提出的“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开创局面”的总体要求,围绕实施“三个台州”战略,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加强法治建设,为我市深化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开展全方位法制宣传教育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按照十七大报告中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大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把十七大精神贯穿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结合十七大精神,突出抓好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宗旨,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改善民生的要求,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大力开展宏观调控、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卫生、节能减排、资源环保、知识产权、劳动用工、安全生产等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教育。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法》及市政府发布的应急保障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行动方(预)案的普及宣传。针对少数地方出现的缠访闹访、阻碍正常执法、群体性事件等现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履行应尽义务,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和法律法规颁布日的宣传,促进新颁布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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