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首批台州市科技强镇(乡、街道)的通报

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首批台州市科技强镇(乡、街道)的通报
(台市委办〔2008〕50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台省部属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近几年,全市各地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科技强镇(乡、街道)活动的通知》(台市委办发〔2007〕41号)精神,在各乡、镇、街道申报和各县、市、区科技局审查的基础上,经市科技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严格评审,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椒江区海门街道等7个单位首批“台州市科技强镇(乡、街道)”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三届五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个台州”战略的要求,以先进为榜样,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