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力促进各类中小企业发展。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标准厂房补助、融资担保等项目的资助和奖励。
9、促进规模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导优质资产向产业集群中的龙头企业和规模优势企业集中。通过兼并、收购、联合、重组、上市等方式,培育一批规模化、集约化、国际化经营,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龙头企业。
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扶持优势工业企业的扶持力度,市区重点扶持优势工业企业的扶持政策以企业实际地方财政贡献率和社会贡献率为主要考核指标、企业发展目标为辅助指标进行考核,兑现“两率”扶持资金,并按照优奖劣汰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对产业集群化发展带动作用明显的行业龙头优势企业,要给予更大的扶持。
10、提升开发区(园区)建设水平。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开发区(园区)城市化进程。建成区要按照城市化的要求加强管理,把区内的水、电、路、通信、供热、绿化、治污、消防等基础设施的养护纳入城市建设计划。
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要求,大力推进开发区(园区)的生态化建设与改造。通过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清洁生产,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不断降低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环境改善和经济发展“双赢”。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面向开发区(园区)及工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的行业技术中心、质量检测中心、产品研发和加工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依据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资助。加快推进中小企业孵化中心建设,完善配套功能,提高配套水平。
11、完善融资平台。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确保风险补偿配套资金及时到位,提高金融机构参与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的积极性。继续做好小企业专项贷款工作,完善运作机制,改进管理方法,提高信贷服务效率。
建立健全融资担保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大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个体初次创业者提供担保服务。按照“公平自愿、信息共享、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农户、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等形式的“信用共同体”,缓解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建立中小企业信息库,积极构架银企合作渠道,为企业提供各类信息服务。
加快企业上市融资步伐。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做大做强企业。同时,在企业上市培育期间给予税收、项目备案核准、土地供应、权证过户等方面的优惠。
三、加大引导扶持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