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发展农村特色经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升专业批发市场功能,加强科技研发,提高农村特色经济整体竞争力。把发展来料加工业作为农民就业和创业的重要渠道,引导更多的企业与家庭工业户签订加工合同,经相关部门认定,支付的加工费计入企业生产成本。积极发展“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特色村域经济,培育优势产业带。培育和扶持来料加工经纪人、专业村,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县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发展来料加工业的奖励、运输费补助和贷款贴息。启动实施“百万妇女来料加工推进计划”,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业。
9、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和农村社区服务业。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扶持,加强对“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人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加强对农家乐的宣传推介和指导服务。积极发展商贸、保洁、保安、保健、养老、幼教等农村社区服务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和社区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10、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建立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室,整合农村治调、治安巡防、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流动人口管理等力量,健全工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对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积极推进居住证制度改革试点。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健全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提供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低租金房屋,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农民工输入地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农民工输出地要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寄宿和监护条件。
三、推进村庄整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1、全面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县(市、区)要制定2008-2012年县域村庄整治建设规划,拓展整治内容,提升整治水平,确保按全面整治的要求,实现在本届党委政府任期内对所有村庄整治一遍的目标,有条件的地方要力争提前完成整县(市、区)整治。要突出村庄垃圾收集和处理、污水治理和卫生改厕、绿化美化等重点,以整镇整治、沿线整治为主要形式,继续推进成片连线整治。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和村庄整治建设的项目管理,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农村建筑与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充分发挥村庄整治建设的龙头作用,带动农村各项工作。各级政府要根据村庄整治难度加大和拓展内容、提升水平的需要,相应增加对村庄整治建设的投入,安排专项建设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