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鼓励企业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鼓励扶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意见,促进更多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做强做大。市区企业在境内外成功上市,发行股票募集资金80%以上用于市区投资发展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实现买“壳”上市将其公司注册地迁至市区并在市区纳税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同时,在企业上市培育期间给予项目立项、土地安排、权证过户等方面优惠。鼓励已上市企业通过增发股票等形式实现再融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以发行债券、引进战略投资伙伴、私募基金、风投基金、股权并购等形式实现多渠道直接融资。
三、加大工业投入,推进产业升级
6、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市区对列入市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4%给予资助;对市重点扶持优势工业企业、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年出口额在800万美元以上的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和市区特色行业的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5%予以资助;对引进国际先进设备(技术)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按进口设备(技术)额的8%给予资助。对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在上述资助标准基础上,按购进设备(包括进口和国产设备)额再提高2个百分点进行财政资助。
7、鼓励企业实施“挖潜节地”项目。重点鼓励企业通过工艺改进、设备更新实施设备投入的“零增地”技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厂房加层、翻建改造等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水平;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厂房。对不新增用地且新增投资达到8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按市重点技改项目给予财政补助。
8、鼓励吸引市外资金投资。对引进有利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产业链长、亩产税收高、带动作用明显、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制造业项目,特别是汽车产业等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专项优惠。
四、推进自主创新,提升工业核心竞争力
9、鼓励新产品、新技术开发。通过省级以上鉴定的新产品、新技术,给予每项3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企业通过省级以上鉴定的新产品,首次年销售收入达到800万元(整车1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整车4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年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整车4000万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鼓励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修订,对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的给予鼓励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