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新型农技推广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大农技推广力度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8〕7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大农技推广力度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16号)精神,为进一步整合全市农技推广资源,建立健全农技推广组织体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抓好新型农技推广组织网络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以市校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为契机,以增强农技推广能力为核心,借助浙江大学科技优势,通过机制创新,优化整合现有农技推广、科研、教学等资源,集聚农、科、教、企等各方力量,建立健全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骨干、科研教育机构和社会化农技服务组织为补充、乡镇责任农技员为基础、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紧密结合的新型农技推广组织网络,全面实施责任农技推广制度,促进农技推广有序有效开展,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建立健全县级以上新型农技推广组织网络
(一)建立市级新型农业技术推广组织
1.设立湖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整合市级农业、牧业、渔业、林业以及水利、农机等部门的科研、教学、农技推广资源,在浙江大学湖州市南太湖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的基础上,对组织架构、工作职能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整,强化议事协调功能,建立湖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农技推广中心,不占编制)。
2.设立湖州市农业技术推广分中心(以下简称市农技推广分中心,为协调议事机构,不占编)。市农技推广中心下设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农业生态等7个市农技推广分中心。
3.设立专家组。市农技推广分中心下设粮油、蔬菜、蚕桑、茶果、畜禽、水产、竹木、花卉苗木、农机、水利、植保和农业生态专家组,其他产业或专业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由浙江大学和本地各1名首席专家和若干名专家组成。专家组成员由相关的推广、科研、教学单位的专家组成。浙江大学首席专家由学校选推,市农技推广中心聘任;本地首席专家由相关主管部门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