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纠风治乱,着力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专项资金的监管,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开展涉企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深入实施“456”民生工程,推动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加强对重大民生问题监督检查,促进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各项政策的落实。
--坚持从严治政,坚决惩治腐败行为。继续加大力度,坚决查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敛钱财以及违规插手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推进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加强政风建设,着力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巩固和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万名干部下基层,服务一线创新业”活动。深化效能建设,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强化对公务消费、公务用车、公费出国的监督管理。加强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重点加强市场价格调控、节能减排、土地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调控等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二、2008年度市政府廉政建设主要工作责任分解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改革和完善政府决策机制。加快建立行政问责制度。
责任领导:马以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办等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深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三位一体”的财政管理改革。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实施绩效评价。研究出台部门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马以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