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复二重式线材轧机和横列式小型轧机。
7.叠轧薄板轧机组。
8.开坯用中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用)。
9.热轧窄带轧机。
10.三辊劳特式中厚板轧机。
11.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不含生产特殊专用品种机组)。
12.5000千伏安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半封闭直流还原电炉、3000千伏安以下精炼电炉(钨铁、钒铁精炼电炉除外)。
13.热轧硅钢片。
14.25A空腹钢窗料。
15.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16.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交流石墨化炉、3340千伏安以下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最大输出电流50000安以下的石墨化炉。
17.手工操作的土沥青焦油浸渍装置、矿石原料与固体原料混烧、自然通风、手工操作的土竖窑,以煤为燃料、烟尘净化不能达标的倒焰窑。
18.I级螺纹钢筋产品。
(二)有色金属行业
1.小混汞碾提金项目(含混汞提金工艺)。
2.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钨、锡、锑、离子型稀土冶炼项目及钨加工(含硬质合金)项目。
3.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等进行焙烧、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制品。
4.炉床面积2.5平方米及以下密闭鼓风炉炼铜工艺及设备。
5.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酸洗涤技术。
6.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
7.铜线杆(黑杆)。
8.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
9.“二人转”式有色金属轧机。
10.200吨/日以下的钼、铅锌、铜和萤石矿选矿。
(三)建材工业
1.平板玻璃普通平拉工艺生产线及日熔化量100吨以下的“格法”平拉生产线。
2.水泥机械化立窑、湿法窑、干法中空窑(生产特种水泥除外)。
3.无复膜塑编水泥包装袋生产线。
4.年产70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陶瓷砖、年产20万件以下卫生陶瓷生产线。
5.年产50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6.直径2.20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7.建筑卫生陶瓷土窑、倒焰窑、多孔窑、煤烧明焰隧道窑,卫生陶瓷隔焰隧道窑、匣钵装卫生陶瓷隧道窑。
8.建筑陶瓷砖成型用的摩擦压砖机。
9.石灰土立窑。
10.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与装备。
11.粘土砖瓦窑、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
12.400型及以下普通挤砖机。
13.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1万立方米的混凝土砌块固定式成型机、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10万平方米的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成型机。
14.人工浇筑、非机械成型石膏(空心)砌块生产工艺。
15.年产100万卷以下沥青纸胎油毡生产线。
16.真空加压法和气炼一步法石英玻璃生产工艺和装备。
17.使用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玻纤增强水泥(GRC)空心条板。
18.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制品。
19.S-2型混凝土轨枕。
20.普通双层玻璃塑料门窗及单腔结构型的塑料门窗。
21.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棉涤玻纤网格(高碱)复合胎、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型)。
22.墙体或吊顶工程用菱镁类复合板。
23.手工切割、非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24.简易移动式砼砌块成型机、附着式振动成型台。
(四)石油和化工行业
1.产品质量低劣、安全环保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成品油生产装置。
2.100万吨/年及以下生产汽煤柴油的小炼油厂。
3.年生产能力50万条及以下的斜交轮胎,或以天然棉帘子布为骨架的轮胎。
4.年生产能力l万吨及以下的干法造粒炭黑生产装置。
5.土法炼油。
6.汞法烧碱和石墨阳极法烧碱。
7.6300千伏安以下(1万吨/年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
8.铁粉还原法工艺。
9.年产1万吨以下的明矾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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