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保障普查经费。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的经费,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精打细算,专款专用。驻兰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在兰跨区域集团、中央、省属在兰等各有关单位要尽早积极筹措普查经费,以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要落实工作责任。要抽调政治业务素质高、敬业精神强、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统计普查知识的人员参加普查工作。要建立、签订和实行目标责任制,把经济普查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督查制度,对每个阶段的普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确保普查内容系统完整,确保普查数据科学真实,确保普查工作圆满成功。
四要加强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应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案件予以曝光,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使宣传工作贯穿经济普查工作始终,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兰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二○○八年七月三日
附件:
兰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冰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苏文武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段迎存 市统计局局长
魏其礼 国家统计局兰州调查队队长
成 员:韩德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德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俐娟 市编办副主任
杨正岱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杜正喜 市规划局副局长
王永堂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幼清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朱双凤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幼琳 市民政局副县级调研员
谭生龙 市统计局副局长
达智文 市工商局副局长
吕 焰 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大庆 市国税局副局长
陈筱渝 市质监局副局长
陶美文 市非公经济发展服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