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平顶山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继续加强对我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领导,强力推进我市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调整平顶山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其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吕彩霞(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大明(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高建(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行长)
付士军(平顶山银监分局局长)
王 涛(省农信联社平顶山市办公室主任)
成 员:袁翠竹(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郭斌献(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周留柱(市法院副院长)
赵开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祥生(市监察局副局长)
付国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上官洪洋(市财政局副局长)
孟宪友(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陈岱威(市农业局副局长)
邵小红(市审计局副局长)
高太军(市房管局副局长)
徐庆炜(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白向锋(平顶山银监分局副局长)
全宛夔(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新杰(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孟永强(市地税局副局长)
付少敏(省农信联社平顶山市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信联社平顶山市办公室,付少敏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立豪、刘中乾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银监部门要做好组建过程的政策指导和筹建程序的审查审核及上报工作,同时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省农信联社平顶山市办公室要继续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确保各项业务和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加快业务发展步伐。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要搞好票据兑付后续监管与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过程中股本金变动等方面的工作协调。财政、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对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过程中不良贷款处置、资产重估确权、资产变更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有力支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时期各种社会保障的衔接和稳定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好严肃纪律工作,及时受理和查处改革进程中的各类违纪案件。公安、法院依法维护改革的正常秩序,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贷款,打击逃废债行为。宣传部门要把握口径,搞好宣传。发展改革、审计、农业等部门要按照分工,根据改革需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