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责任目标300 万元。市物价局负责征收。分管领导:吕彩霞,责任人:许全中。
(十三)煤气增容费:责任目标400 万元。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催缴,市燃气总公司负责征收。分管领导:张遂兴,责任人:李国臣、虎继远。
(十四)矿产资源补偿费:责任目标4000 万元(其中市级1600 万元,上解省级400 万元,中央2000 万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征收。分管领导:郑茂杰,责任人:李广。
(十五)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责任目标500 万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征收。分管领导:郑茂杰,责任人:李广。
(十六)出租车牌照有偿使用收入:责任目标535 万元。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催缴,市客运管理处负责征收。分管领导:张遂兴,责任人:李国臣、郭勇。
二、政府非税收入分部门征收计划任务(合计45961 . 2 万元)
(一)人事系统
收入任务449 万元。分管领导:吕彩霞,责任人:赵更。
(二)劳动系统
收入任务1248 . 6 万元。分管领导:吕彩霞,责任人:侯红光。
(三)建委系统
收入任务2933 . 3 万元。分管领导:张遂兴,责任人:徐延杰。
(四)交通系统
收入任务11712 万元。分管领导:李永胜,责任人:张国需。
(五)公安系统
收入任务3770 万元。分管领导:黄祥利,责任人:崔建平。
(六)市中级法院
收入任务800 万元。责任人:江金贵。
(七)民政系统
收入任务1293 万元。分管领导:李振,责任人:孙天兴。
(八)国土资源系统
收入任务9710 . 7 万元。分管领导:郑茂杰、张遂兴,责任人:李广。
(九)卫生系统
收入任务2008 万元。分管领导:李振,责任人:李培。
(十)市物价局
收入任务4 . 5 万元。分管领导:吕彩霞,责任人:许全中。
(十一)环境监测系统
收入任务60 万元。分管领导:李永胜,责任人:张德欣。
(十二)市规划局
收入任务520 万元。分管领导:张遂兴,责任人:耿勇军。
(十三)文化系统
收入任务76 万元。分管领导:黄祥利,责任人:贾宪生。
(十四)市残联
收入任务452 万元。分管领导:李振,责任人:宋岚。
(十五)教育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