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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四)加快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围绕我市粮食、畜牧、林果、烟叶、蔬菜等优势农产品,建立健全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内的农产品标准体系,制定并推行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标准化。到2010 年,全市农产品标准化率达到70 %以上。到2015 年,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达到90 %以上,创名牌农产品5 个,培育无公害农产品批发市场3 个,制定农业地方标准50 个。
  (五)积极实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场)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业标准化示范乡”、“农业标准化示范村”。到2010 年,全市实施农业标准化项目累计达到50 个。到2015 年实施农业标准化项目累计达到100 个,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6 个,形成“市有示范县、县有示范乡、乡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的农业标准化四级示范网络。
  (六)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体系。建立包括质监、农业、卫生、环保等部门组成的农产品检测监控体系。到2010 年,全市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生产环境监测覆盖率达到80 %以上,到2015 年达到95 %以上。
  (七)积极开展地理标志申报、地理产品保护工作。以宝丰酒、郊县烟叶、鲁山辛夷、张良姜、郊县红牛、大尾寒羊、汝陶、金镶玉、龙泉剑、五谷艺术画、骨雕等区域名优产品为重点,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地理标志申报、地理产品保护工作。到2010 年,全市实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种类达到3 个以上。到2015 年,全市具有原产地域特色的产品都得到地理标志保护。
  (八)大力推进服务行业标准化。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卫生城市,以宾馆、饭店、旅游、金融、商业、通信、保险、卫生、燃气、自来水等主要服务企业为重点,开展创建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星级评定活动,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和实施服务性企业分等定级标准。拓展服务标准化领域,在文化、物流、中介、物业管理、洗涤、婚庆等企业推行标准化。到2010 年,全市服务企业全部实行标准化服务。到2015 年,全市60 %以上的服务企业达到国家标准。
  (九)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标准化建设。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立健全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节矿以及保护环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标准体系,加强单位产品限额消耗强制性标准及其它标准实施与监督,为推动资源节约与循环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到2010 年,重点企业全部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到2015 年,所有企业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标准体系,重点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开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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