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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豫政〔 2007 〕 28 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为主、与国际接轨的原则,以我市特色产业和优势技术领域为突破口,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研制创新标准,采用国际或国外先进标准,建立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农业、工业、服务业标准体系,不断提高全市标准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引导企业参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引导、指导我市优势企业申请参加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秘书处、工作组的工作,跟踪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订、修订。到2010 年,全市设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的数量要达到3 个以上。到2015 年,设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工作组的数量达到8 个以上,参与制订、修订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 个以上。
  (二)建立完善企业标准化体系。按照《 企业标准体系(GB / T15496 )》 、《 质量管理体系(GB / T19000 )》 、《 环境管理体系(GB / T24000 )》 等系列国家标准要求,加快建设以技术标准为主体,涵盖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企业标准化体系。到2010 年,全市拥有省以上名牌产品的企业、免检企业、省重点工业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全部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其中50 %以上的企业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到2015 年,全市大中型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率达到80 %以上。
  (三)积极推进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及制标工作。到2010 年,全市工业产品采标率达到70 %以上,到2015 年达到90 %以上。同时,支持我市特种钢板、高压断路器、锦纶丝、锦纶帘子布等一批优势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的企业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有条件的争取成为国际标准。到2010 年企业产品标准或地方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数量达到5 个以上,到2015 年达到10 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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