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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凉山州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凉山州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凉府办函〔2008〕16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省委、省政府决定我州对口支援德阳市罗江县金山镇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凉山州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从即日起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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