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政府青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荆政办发〔2008〕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青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3号)和《中共荆州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领导的意见》(荆发〔2007〕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成立荆州市政府青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市政府青少年工作协调委员会是市政府规划指导、协调处理青少年工作的非常设机构。
主 任: 黄建宏 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 冯青松 市政府副秘书长
甘国栋 团市委书记
委 员:
吴恒建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徐朝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宏武 市科学技术局纪检组长
景圣志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玉梅 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元超 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朱显贵 市财政局副局长
裴大森 市人事局副局长
龚贻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任
胡应国 市建设委员会工会主席
翟春湘 市农业局工会主任
樊启军 市文化局副局长
罗运贵 市卫生局副局长
冯 斌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江 东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曾凡军 市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
张 俊 市广播电视局工会主任
吴晓峰 市体育局副局长
谭远杰 团市委副书记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甘国栋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团市委。各地成立相应机构。
二、工作职责
(一)制定青少年发展规划,确定青少年发展的优先领域、工作项目和保障措施。
(二)负责对全市青少年生存发展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和发布,及时向市政府提供促进青少年工作的决策咨询信息和对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