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定县“5.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8〕83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2008年5月15日10时,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贵定县窑上乡,发生29人死亡,13人受伤(其中重伤6人)的重大交通事故,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定县“5.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5.15”事故给我市道路交通、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对此,各级安监、公安、交通、农机、质监、工商等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保持清醒的认识。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此,特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深化认识。各区(市)县政府及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共同认真分析总结当前的交通安全形势,尤其是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找出薄弱环节、重点环节,针对事故发生的人、车、路、时间等方面的特点、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控力度,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各区(市)县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要把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及拖拉机安全管理作为县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建立完善我市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及拖拉机安全管理例会制度、联合检查制度和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管理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管理前沿作用。针对在农村乡(镇)逢集、节假日、喜庆活动等特殊时段的活动,要制定专门的信息传递与管理措施,加大县乡公路勤务,派出民警及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维护好交通秩序,查纠交通违法行为,以确保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公安(交警)、安监、农业(农机监理)、交通、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建立互动机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1.严格对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及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生产(改装)企业和销售企业的监管。2.强化我市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及拖拉机的准入管理,着力解决车辆注册登记、检验、报废,把关不严、为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上牌等问题;3.强化路面管控,加强对县乡道路上行驶的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及拖拉机的管理,坚决取缔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及拖拉机违章载人,“黑车非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悬挂单面号牌、未参加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机动车、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4.强化对农机驾驶人员(特别是变型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对广大村民乘车的安全意识普及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