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市建控公司: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十一)市商控公司: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十二)市金阳公司: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十三)市集体联社:负责组织本系统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十四)贵阳烟厂:组织30人职工方队,做好“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贵阳段有关迎检工作及完成市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五)市人寿、平安、太平洋保险公司派员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各区、市、县,市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要积极参与和支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市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市“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简朴、隆重、热烈、有序,确保圆满成功。
七、有关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按省、市的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资金、人员和工作任务,负责完成各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筹办工作,确保“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落实到位。
(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各项活动的牵头单位要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并报组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分别在2008年5月27日前和7月3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及有关资料、光碟等报市安委办。
(四)加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查。市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八、“安全生产万里行”贵阳段活动、除隐患、迎奥运知识竞赛、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服务企业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演习方案,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拟订,报市组委会备案。
附件2:
贵阳市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口号
(贵阳市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