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将金阳街道办事处成建制移交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管理的通知
(筑府办发〔2008〕9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3月31日市长办公会、2008年4月3日市委常委会),同意将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街道办事处成建制整体移交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管理。2008年5月23日高新区管理委员会、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金阳街道办事处在金阳街道办事处举行了交接仪式,并签订了移交责任书。从移交之日起,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街道办事处的所有事务均由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