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石政发〔2008〕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变化情况,现将市长、副市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冀纯堂市长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政府研究室(市经济研究中心)。
栗进路常务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税、人事、统计、外事、法制、重点项目、节能减排和金融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外事办公室(市侨务办公室)、市法制办公室、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金融证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联系各银行(营业部)、保险公司。
协助负责监察、审计方面的工作。
负责有限目标责任制的组织和与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负责与市民建的工作联系。
蒋洪江副市长
负责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民族宗教、信访、邮政、通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不含土地收储中心)、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邮政局、各通信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市建筑设计院。
协助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
王大虎副市长
负责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房管、园林、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地震和土地收储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市园林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地震局、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国土资源局所属的土地收储中心。
协助负责市金融证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联系建行河北分行营业部。
负责与市侨联、市文联的工作联系。
张妹芝副市长
负责科技、教育、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志、大学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