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阳市移交市属房管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筑府办通〔2008〕45号)
云岩、南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住有所居”行动计划的意见》(筑党发〔2007〕25号)精神,稳妥有序的开展市属房管所移交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移交市属房管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申振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 恒(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莫 惹(市政府副秘书长)
肖家璇(市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田 伟(市国资委主任)
陈新宇(市监察局局长)
朱 胜(市编委办主任)
封心太(市人事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