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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等关于加强本市空调运行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本市空调运行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本市空调总量增长较快,空调用电负荷已成为高峰电力负荷增加的主要原因。加强本市的空调运行管理,对于缓解本市高峰电力供需矛盾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也是节能降耗的一项重要措施。本市的空调运行管理措施有:对本市现有空调采取定期维护和清洗,对运行的空调采取优化调控和节能改造等措施,并鼓励使用高能效的节能空调。
  一、加强对现有空调系统的维护、清洗和节能改造
  在用电高峰到来之前,对在用的空调系统加强维护、清洗和节能改造,建立和健全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降低空调能耗。
  1、开展空调系统的清洁维护工作
  对大型商场、商务楼和宾馆等使用中央空调的场所,在每年夏季或冬季用电高峰到来前,各单位应根据中央空调的实际运行情况对空调系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洗和维护工作。
  2、开展空调系统诊断,实施空调节能改造
  开展对办公楼、宾馆、商场等场所空调系统的用能诊断,分析空调系统能耗情况,提出整改方案,挖掘空调系统节能潜力,在整改方案中要积极采用变频、变风量系统、流量可调系统、蓄冷技术、高效冷却塔和高效换热器等节能新技术和设备,应用有效的空调清洁剂和制冷油添加剂等节能新产品,提高空调运行效率。
  3、加强围护结构改造,降低空调负荷
  进行建筑物门窗及墙体等保温隔热保养、修复和改造,通过应用中空玻璃窗,对玻璃天棚加贴反射膜等遮阳隔热措施,减少能量损耗,以降低空调负荷。
  二、加强对空调系统运行的优化控制和管理
  在空调运行期间,对空调运行采取有效的节电和错时、避峰使用等措施,以优化空调系统的运行管理。
  1、控制公共建筑物空调温度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物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所有公共建筑物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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