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08〕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省政府纠风办、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金管[2008]8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莆田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莆田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以2008年市纠风办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省纠风办等《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金管[2008]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国家法规、政策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以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为重点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解决广大职工住房困难、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目标与重点
(一)工作目标
其目标是:住房公积金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健全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资金安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落实“控高保低”的缴存政策,缴存职工人数全面增长,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发挥更大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工作重点
根据《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以防范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积极作用。
一要认真排查和处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存在的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重点对违规发放公积金贷款和逾期个人住房贷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改进管理,防范资金风险。要依法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重点对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问题予以处理。对拒不纠正、掩盖问题,造成资金严重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