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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工作的意见
(鄂州政发〔2008〕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商标培育、利用和保护力度,加快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步伐,形成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不断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重点产业和优势产品(服务)为重点,坚持企业自主发展和政府引导推动相结合,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指导,落实扶持措施,鼓励企业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指导和支持企业开发专利技术,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提高商标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至2010年,全市社会商标意识明显增强,企业运用商标的水平明显提高,商标数量明显增加,商标内涵明显丰富,商标侵权行为明显减少,商标执法环境明显好转。全市拥有注册商标80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3件以上、省著名商标30件以上、市知名商标100件以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2件以上;争取10件商标实施国际注册。

  三、具体措施

  (一)大力推进注册商标发展。立足区域特色,充分挖掘资源,加强钢铁、纺织、建材等传统产业和新材料、机械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商标的研发;推动注册具有原产地人文和自然特征的商标,培育一批旅游、物流、商贸、信息技术等服务行业的优质服务品牌和“名、特、优”农产品品牌;以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医药、化工、农产品深加工、食品生产等优势企业为重点单位,选择技术层次较高、具备形成自主专利技术潜力的企业,培育一批自主商标;引导出口型企业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做到“商品出口、商标先行”,培育更多具有自主品牌的外向型企业。

  (二)大力推进优势品牌发展。按照“本地知名,全省著名,全国驰名”的梯次发展思路和“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引导规模大、信誉好、产品优、利税多的企业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努力构建一个多层次、高水平的优势品牌群体。指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支持知名、著名、驰名商标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加强新产品和应用新技术的开发,不断发展壮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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