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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8-2012年度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


  (九)《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年2月25日);

  (十)《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1993~2010)》;

  (十一)《莆田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十二)《莆田市统计年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

  (十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三、规划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宏观住房政策,认真执行“国六条”及相关各项文件,有效调整城市住房的供给结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引导住房合理消费,满足广大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规划原则

  (1)严格按照“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包括保障性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的要求,坚持“总量控制、分区平衡、项目落实”和“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落实新建商品住房结构比例。

  (2)结合资源环境条件,充分考虑城市各类住房需求,合理确定各类住房的建设规模。按照出行便捷、环境优美、生活舒适、配套齐全的要求规划建设住宅区,使2010年我市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5平方米,2012年达到36平方米,基本实现住宅成套化。

  (3)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引导资源节约型住房消费,既要坚持市场化方向,又要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同时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投入,重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4)充分考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对交通、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的需求,合理安排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价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区位,改善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环境,降低生活成本。

  (5)根据城市产业布局与空间拓展趋势,综合分析未来城市住房的需求意向,合理安排住宅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家庭的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

  本次住房建设规划范围包括莆田城区(含荔城区、城厢区、和涵江区)以及滨海城区(笏石组团和妈祖城等),规划总面积约145平方公里。

  本次住房建设规划期限为:2008~2012年。

  五、城市住房建设现状分析

  (一)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回顾

  《莆田市住房建设发展专项规划(2006~2010)》颁布实施一年多来,对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以及商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和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都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规划对部分存量住房项目的套型比例作了科学调整,对新增住房项目的套型比例作了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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