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2008-2012年度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
(莆政综〔2008〕1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2008-2012年度住房(含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按期完成,经研究,同意市建设局制定的《莆田市2008-2012年度住房建设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
莆田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
一、现状概况
莆田市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中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段,市域总面积4119平方公里。 截至2005年末,市域总人口304.8万人,城市建成区面积43.8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48.6万人,城镇化率47.5%。
2004年底,我市城市实有房屋建筑面积186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674万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3.15平方米(根据莆田市统计年鉴,2005年我市城市实有房屋建筑面积1411万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4.0平方米;2006年数据空缺),略高于全省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2007年,我市实现GDP总值513.8亿元,比上年增长约16.5%,实现财政总收入45.7亿元,比上年增长约22.4%。
二、主要规划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二)《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
(三)《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四)
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
(五)《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127号);
(六)《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闽政[2007]32号);
(七)《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实施意见》;
(八)《福建省房地产业“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闽建房[2006]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