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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若干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方案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若干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方案的批复
(莆政综〔2008〕107号)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颁布若干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方案的请示》(莆国土资[2008]9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了完善我市土地市场地价体系,同意你局关于金融保险、餐饮旅馆业、办公、科研设计、医疗卫生、教育、文体、慈善用地、商贸物流、仓储物流和加油站等若干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方案。

  附件:若干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方案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若干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方案

  为完善我市土地市场价格体系,加强地价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根据规划部门提供的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对若干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地价按本方案规定执行。具体详见下表1~表3:

  表1 金融保险、餐饮旅馆业、办公、科研设计、医疗卫生、
  教育、文体、慈善用地出让价格标准

  单位:万元/亩

城镇

土地级别

金融保险

餐饮旅馆业、办公

科研设计、医疗卫生、教育、文体、慈善

中心城区

一级

200

140

120

二级

149

110

89

三级

111

80

67

四级

82

70

49

五级

61

55

40

六级

46

41

35

涵江区

一级

115

103

69

二级

87

78

52

三级

66

60

40

四级

51

46

31

五级

40

35

25

六级

31

28

20

秀屿区

一级

73

66

45

二级

56

50

35

三级

43

38

26

四级

35

30

21

五级

29

26

18

黄石、西天尾、江口

41

37

25

其他乡镇

28

25

17

注:上述各类用地级别范围参照对应的住宅用地级别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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