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七月四日
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建设厅、政府纠风办、监察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自治区审计厅、宁夏银监局七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建(金管)字[2008]1号,简称《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
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以及国家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出具的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报告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健全监管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缴存使用政策,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为重点,堵塞监管漏洞,维护资金安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认真解决审计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切实落实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使住房公积金监督力度明显加强,违规违纪行为得到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增强,资金运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控高保低”政策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制度覆盖面加速扩大;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改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