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8〕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九江市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九江市2008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公安部《关于做好2008年火灾隐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涉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公传发〔2008〕113号)和《2008年江西省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赣公消发〔2008〕51号)精神,结合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08年5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前几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大型寺庙等场所的火灾隐患,依法督促彻底整改火灾隐患。今年内,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销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推动全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吴锦萍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詹耀祥、市公安局副局长朱敏任副组长,市消防、安监、教育、建设、文化、人防、文物、卫生、工商、交通、旅游、广电、民航、铁路、供销、粮食、电力、石油化工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联络和协调。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由消防支队支队长宋学泉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治任务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