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培育骨干企业。积极培植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服务类企业,组建商贸集团、文化集团、传媒集团等。鼓励企业进行跨区域整合,借助外地资金,开拓外地市场,实施低成本扩张,鼓励企业突破所有制、行业和区域界限,通过合资、联合、并购等方式,实行连锁经营和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对重点服务业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每年评选出的服务业“税收十强”、“服务十佳”企业,予以表彰。
19、实施品牌战略。开展现代服务业示范企业的资质认定,经认定的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扶持政策,对不同级别的名牌企业,按照经营规模和贡献大小实行奖励。对新确认为国家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和省著名商标、江西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奖励。支持利用企业品牌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在同等条件下,行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应优先采购本地知名品牌服务产品。加大打击假冒商标、品牌的非法行为,切实维护知名品牌产品的合法权益。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能力。
20、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对新兴服务行业探索制订服务标准,对暂不能实行标准化的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关规范服务业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方面的措施,建立健全服务业的监管、调查、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加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特别是加大创意产业知识保护力度,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促进公平、有序竞争。优化行政服务环境,加强机关作风整顿,做到文明、规范、公正执法,杜绝“三乱”。对积极引进现代服务业企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投资额的大小,予以奖励,奖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加强组织领导
2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市级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统一领导,提出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现代服务业发展各项工作。浔阳区、庐山区、九江经济开发区和共青开发区也要根据实际,建立相应机构,制定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对现代服务业动态发展情况,每半年向市政府常务会汇报一次。
22、完善统计指标体系。通过逐步完善统计网络,加强统计力量,增加经费投入,建立和完善现代服务业的经常性调查制度和动态统计监测制度,尽快形成反映九江特点和水平的现代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制度。同时,建立较为完整的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加强部门间统计数据衔接,搭建统计数据传递、使用共享平台,为强化指导、实施考核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