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股改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股改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府发[200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市各单位: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股改上市工作实施意见》已经2008年4月2日第1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七日

  九江市推进企业股改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4号),抢抓发展机遇,加快推进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助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
  1、工作目标:通过政府推动与政府扶持,鼓励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造,使我市拟上市公司的后备资源不断丰富,队伍不断壮大,上市公司不断涌现。按照“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总体要求,到2010年力争有30家规范的股份公司、15家基本符合上市要求、5家进入申报程序、3家上市公司。
  2、工作方法
  (1) 引导企业分层分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上市的必由之路,要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的要求,与上市标准对接,加快拟上市企业股份制改造。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导产业突出、资产规模较大、盈利水平较高、竞争力较强、具有发展潜力尚未进行股份制改造的企业,通过新设改制、债权转股权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尽快组建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对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主业突出的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和支持企业引进战略投资合作伙伴,将优质资产做大做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尽快达到上市条件;对目前暂不具备改制为拟上市公司条件,但产品科技含量高或在同行中所占份额较大、成长性较强的企业,要作为上市资源进行重点培植,鼓励并支持其新上项目,迅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上市融资,或通过与上市企业联合重组等方式间接上市融资。
  (2) 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将有上市意愿,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利润水平较高、成长性较好的企业纳入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要分类指导,重点培养,形成“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格局。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两年调整一次。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