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8]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七月一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
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险为先、防治结合的方针,依靠法制、依靠科技、依靠机制、依靠群众、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制定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基础,切实增强对各类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能力建设。启动宜春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雷电、酸雨、大气成分、土壤墒情、风能、太阳能、交通气象等专业观测网,拓宽服务领域,提供基础保障;加强区域自动气象站建设,实现全市各乡镇、风景名胜区、重点景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重点煤矿区、非煤矿山的小(一)型以上尾矿库、每处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域至少布设1个自动气象站的目标。尽快建设市、县两级车载气象灾害应急观测系统。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建立市、县新一代可视会商系统和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加强短时临近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和精细化预报工作,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三)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市气象局牵头,负责完成全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建设,增加信息发布内容,针对不同群体建设发布接收子系统。完善和扩充气象手机短信预警发布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发布渠道相结合,实现免费向社会公众发布各种防灾减灾预警信息。要进一步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天气短信免费群发机制,开通重大气象灾害天气短信绿色通道,实现对气象灾害发生地的手机(小灵通)用户定向群发。在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充分发挥防灾减灾信息员的作用,进一步畅通农村、山区等预警信息发布渠道。